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13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大类食品1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3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0评论2023-06-12101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00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号)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9类食品400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89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
0评论2023-06-12225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1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2类食品29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8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0评论2023-06-121034
聊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6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聊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对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共25大类食品22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豆制品中的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量超标与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0评论2023-06-11700
聊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聊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对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糕点、饮料共12大类食品20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糕点中的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量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与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0评论2023-06-11598
聊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聊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对调味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共8大类食品21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豆制品中的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量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0评论2023-06-11985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3期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6个大类587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品质指标不达标等。
0评论2023-06-10522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7期(总第6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罐头、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大类食品共23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12批次样品不合格。
0评论2023-06-101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64期)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4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的问题有微生物污染和兽药残留超标等。
0评论2023-06-09794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85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1大类食品985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8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0评论2023-06-0972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90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892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
0评论2023-06-09406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4个技术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和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我局组织起草了《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寄生虫虫种资源描述规范(征求意见稿)》等4个技术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0评论2023-06-091000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09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609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9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1批次样品不合格。
0评论2023-06-09265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第二十五期)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5大类206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201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
0评论2023-06-09589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和饮料等27大类食品731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和饮料等9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
0评论2023-06-09670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3期)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9类食品26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58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0评论2023-06-09283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小型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导则》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小型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导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7月8日。
0评论2023-06-08763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期)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期组织抽检25类食品共1243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合格等。
0评论2023-06-08533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部署要求,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
0评论2023-06-08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