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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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8大类食品82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818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

0评论2023-05-19748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20期)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2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28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

0评论2023-05-19644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5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3〕年第8号)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5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0评论2023-05-19277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CZ202304)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四川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0评论2023-05-19634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6号)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3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粮食加工品39批次、肉制品24批次、乳制品20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农产品181批次、糕点1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20批次、酒类62批次、饼干13批次、饮料65批次、调味品4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2批次、水果制品1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5批次、速冻食品16批次等,抽检的683批次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0评论2023-05-191066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号)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3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粮食加工品40批次、肉制品1批次、乳制品23批次、食用农产品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9批次、酒类15批次、饮料20批次、调味品3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1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罐头2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抽检的204批次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0评论2023-05-19117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9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1号)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8类食品239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7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0评论2023-05-19850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
2023年第一季度,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度计划,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4140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408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1.69%,主要是餐饮食品(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饼干(过氧化值、山梨酸和霉菌不合格)、特殊膳食食品(水分超标)、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等。

0评论2023-05-19837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7期)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豆制品、食糖、酒类、调味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蛋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饼干、糖果制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蜂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共29类食品1761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38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

0评论2023-05-18837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23〕106号)
进一步规范粮食收储企业经营活动,督促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粮油购销活动平稳有序进行,现就做好2023年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评论2023-05-18899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出具的《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报告》,涉及天津市河北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0评论2023-05-17615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8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524批次,其中合格521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噻虫嗪、噻虫胺、倍硫磷、腐霉利和烯酰吗啉)。

0评论2023-05-17223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14大类食品173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糕点、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

0评论2023-05-17996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第二十三期)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酒类、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共4大类181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177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

0评论2023-05-17442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8期)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15大类食品63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

0评论2023-05-17353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46期)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60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发现的问题有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等。

0评论2023-05-17682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期(总第409期)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等23大类食品122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7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等问题。

0评论2023-05-17103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号)
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食糖、酒类、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7大类食品1137批次样品,检出15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农药残留超标、品质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

0评论2023-05-17858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8期)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餐饮食品等6类食品3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5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0评论2023-05-17636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49号(关于实施内地-澳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
2023年2月,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正式签署了《海关总署和澳门海关关于内地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澳门海关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0评论2023-05-1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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