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1〕48号)
2020年5月—2021年7月,我部组织河北、江苏、湖北、山东、广东、宁夏等6个省份开展了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看,6个省份动物检疫工作效能明显提升,推进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步伐明显加快。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规范动物检疫工作,提升检疫工作效能,结合各地实际需求,我部将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
0评论2021-12-02437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9期)
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酒类、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4类食品1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7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0评论2021-12-02629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毛建草(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毛建草代用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毛建草(征求意见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毛建草代用茶(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做好标准制定工作,现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公示期至2021年12月30日止。
0评论2021-12-01411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省绥化市安达市刚子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玖福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京酥月饼不合格。
0评论2021-12-01935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四期“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9期)
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抽检渠道,围绕百姓关注的食品实施靶向性抽检,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工作,11-12月,完成抽检任务20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
0评论2021-12-01337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7期(总第339期)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检出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4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生物毒素、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0评论2021-12-01982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5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1512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产制品和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0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0评论2021-12-01315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487号)
为做好我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加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陕西省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经2021 年11月15日省局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0评论2021-12-01410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486号)
为做好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经2021年11月15日省局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0评论2021-12-01210
《陕西省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落实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陕西省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过期失效。经充分研究、调研、讨论,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分工及最新法律法规,制定了《陕西省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0评论2021-12-01745
《陕西省其他食品(植物甾醇酯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解读
2010年3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第3号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等7种食品为新资源食品。2020年,全国植物甾醇酯及其制品的市场中,我省植物甾醇酯及其制品的市场占有率约为50%左右。目前国家没有植物甾醇酯及其制品相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为加强陕西省该类别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制定了植物甾醇酯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0评论2021-12-01894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随着行政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面临规范日常监督程序、压缩行政许可时限、精简许可资料等新要求,同时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是重要和必要的。
0评论2021-12-01470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5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包括: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罐头、可可及烘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食品添加剂、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抽检样品共计665批次,其中合格661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水产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N-二甲基亚硝胺),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0评论2021-12-01927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其他食品(植物甾醇酯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488号)
为做好陕西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规范其他食品(植物甾醇酯及其制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陕西省其他食品(植物甾醇酯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经2021年11月15日省局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评论2021-12-01122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9期)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等10类食品84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1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
0评论2021-12-01978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1728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结果的通告(2021年第20号)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26大类,合计1728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37批次,合格率97.86%。
0评论2021-12-01321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135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结果的通告(2021年第21号)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22大类,合计1359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30批次,合格率97.79%。
0评论2021-12-01364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65号)
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2021年青海省小作坊专项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粮食加工品35批次、肉制品19批次、乳制品32批次、酒类20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抽检的107批次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0评论2021-12-01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