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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的通知

2023-10-07 08:189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相关食品资讯中央、国务院相关食品资讯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总体安排,我部组织开展了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参照年度培育的重点品类,经省级推荐、形式审查、专家推选、网上公示等程序,将黑河大豆相关食品资讯大豆等69个品牌纳入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抓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持续加大精品培育品牌扶持力度,促进精品培育品牌发展壮大。一是加强统筹,精准施策。各地要对精品培育品牌深入调研,精准把脉,坚持“一品一策”,强化指导扶持,支持补齐短板。持续夯实品质根基,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指导做好品牌授权管理,强化品牌核心授权使用主体监管,严守安全“底线”,提升品质“高线”,全面提升品牌竞争力。二是加强服务,提升效益。各地要对精品培育品牌在渠道升级、营销推广、消费促进、海外推广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精品培育品牌提高品牌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加强人才培育,提升品牌管理运营能力。加大品牌保护,严厉打击冒牌套牌等侵权假冒行为,为精品培育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加强管理,求得实效。2023年精品培育品牌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4年。我部将实施动态监管,加强跟踪监测,开展效果评估,形成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及可量化的工作成效。有效期内如发现品牌持有主体和核心授权使用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公告撤销。品牌主体须主动配合精品培育工作,于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品牌发展情况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后通过指定邮箱报送至我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吴 倩 白 玲
 
  电  话:010-59191409、010-59191598
 
  电子邮箱:scsltc@163.com
 
  附件: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上述30个品类为2023年重点培育品类,“其他”项为非年度培育重点但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品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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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525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4-03-1313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8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922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评论2024-03-131062

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0评论2024-03-1371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0评论2024-03-12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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