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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期)

2023-10-11 15:549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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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连云港市海州区大毛火锅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扬州市广陵区魏景超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徐州市泉山区鑫丰粮行销售的标称徐州青龙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成品大豆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舒哥餐饮店使用的标称泗阳好运餐具配送中心生产的消毒餐具(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门楼上海如海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海南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通市如东鼎发超市销售的标称扬州厨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水莲藕(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淮安市淮阴区香飘缘小吃店使用的啤酒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泰州市澄联吉麦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连云港市灌云县四队镇欧旺超市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永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苏州稻山村苏帮菜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盐城市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销售的山东老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标称常州金坛福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尹记餐馆使用的小碗(餐馆自行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南通市海安市高新区新华市场水产区花爱萍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无锡曦旭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梧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南京市浦口区优海逛呲火锅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宿迁市沭阳好又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丑桔,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盐城市建湖买买喵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文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茴香豆(分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徐州市铜山区卫兵鸭血粉丝店使用的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常州市新北区汤庄谈亚兴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扬州市江都区华斯日杂超市销售的标称扬州润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藕粉(方便食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泰州市兴化市渝发园饭店使用的标称兴化市康泰餐具服务中心生产的复用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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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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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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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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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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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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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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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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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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