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相关食品资讯统一地方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1〕918号),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编制的《长三角地区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相关食品资讯追溯第2部分:数据元》《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3部分:数据接口》已完成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截止2023年11月12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请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请见附件。
联系人:鲁轮 联系电话:1363560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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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