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无锡市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对无锡市食品生产相关食品资讯食品生产、流通相关食品资讯流通和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现公示部分抽检相关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357批次,其中不合格7批次。抽检范围涉及糕点、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个食品大类。不合格食品有江阴市澄江原麦芝丘蛋糕房销售标称嘉善申泰食品厂生产的葱方酥、江阴市城区汪德斌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日生星(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豌豆(蟹黄味)、滨湖区晶果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宁市金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豌豆等。(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相关市(县)、区局3个月内向市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
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一旦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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