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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11-09 09:212970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国家总局在河北省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发现的6批次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牛肋条肉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牛肋条肉。被抽样单位:曲阳县寒雪商店。标称生产企业:河北新乐市清真肉类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地塞米松、氟苯尼考。购进日期:2023-05-05。
 
  (二)核查处置情况
 
  1.生产环节处置情况。河北新乐市清真肉类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调查,决定认可异议。
 
  2.经营环节处置情况。经保定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曲阳县寒雪商店未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致使案件无法溯源,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保市监处罚〔2023〕174号。
 
  二、1批次地道猪肉肠(原味)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地道猪肉肠(原味)。被抽样单位:邯郸市邯山区南堡盛赞食品商行。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河南盛峰华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5-25。不合格项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邯郸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被抽样单位邯郸市邯山区南堡盛赞食品商行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其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邯市监不罚〔2023〕005号。
 
  三、1批次空心铁山楂(果脯类)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空心铁山楂(果脯类)。委托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名称:北京重力聿画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承德智强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铁、钙检出值与产品明示标示值不符。生产日期:2023-04-16。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承德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空心铁山楂(果脯类)的铁和钙含量与产品明示标示值不符,鉴于产品外包装由委托生产企业北京重力聿画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提供,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违法线索移送至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1批次鲤鱼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鲤鱼。被抽样单位:三河市思其商店。购进日期:2023-06-01。不合格项目:地西泮。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廊坊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被抽样单位三河市思其商店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其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被抽样单位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三市监不罚〔2023〕59号。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向不合格产品来源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
 
  五、1批次黄豆酱油(酿造酱油)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黄豆酱油(酿造酱油)。被抽样单位:大名县若来江途贸易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大名县瑞昊调味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日期:2023-04-15。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邯郸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产品菌落总数不合格系生产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大名县瑞昊调味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邯市监处罚〔2023〕049号。
 
  六、一批次婴幼儿营养彩面(猪肝菠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婴幼儿营养彩面(猪肝菠菜)。被抽样单位:栾城区童泰母婴童生活馆。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延寿县德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4-01。不合格项目:铁。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石家庄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被抽样单位栾城区童泰母婴童生活馆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其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冀市监石不罚〔2023〕13012423000069号。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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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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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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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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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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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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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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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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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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