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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61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

2023-11-15 09:574970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抽取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茶叶相关食品资讯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淀粉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蜂产品相关食品资讯蜂产品、糕点、罐头相关食品资讯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相关食品资讯冷冻饮品、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乳制品相关食品资讯乳制品、食糖相关食品资讯食糖、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蔬菜相关食品资讯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速冻食品、饮料等20大类食品661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9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相关食品资讯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相关食品资讯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相关食品资讯微生物污染、有机物相关食品资讯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北街鲜食林生鲜店销售的、赛罕区田香苑食品加工店生产的田香苑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一)赤峰市林西县爱百家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腾城超市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乌海市悦享鲜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乌海市万佳宜购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帝王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大伟精品水果干果店销售的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六)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兔儿岭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赵正君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小骆速冻食品店销售的龙虾尾,呋喃妥因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九)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高英蔬菜批发配送中心销售的小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十)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河畔华庭超市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二小蔬菜水果经销店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一)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鑫亮超市销售的、赤峰旺乐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腐竹,蛋白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推荐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华锋蒙辉惠民超市销售的、内蒙古鼎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金香瓜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包头市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包头友谊大街分公司销售的小黄花鱼,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锡林郭勒盟牧稞食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呼和浩特市新荣昌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绵白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一)包头市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荫超市销售的、湖北天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鸡拐(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三好鲜生生鲜超市销售的、怀安县惠宇农副食品加工坊生产的豆腐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五、有机物污染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金佰顺老菜馆使用的,洁诺餐具消毒生产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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