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徽省特殊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经营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安全相关食品资讯消费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对原印发的《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特殊医学相关食品资讯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htsc2019@126.com,或通过信函寄至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邮政编码:230051),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或“《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特殊食品处陈姗姗,联系电话:0551-63356731。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doc
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doc
征求意见反馈表.xls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