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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农业地方标准征集和制修订工作的通知(鲁农函字〔2022〕43号)

2022-03-09 16:402180
各农业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山东标准”建设项目的通知》(鲁监标函〔2022〕37号),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级农业地方标准项目征集及制(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以促进绿色兴农、质量兴农、支撑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突出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所需的技术要求,突出具有我省区域特色、已经形成产业规模、亟需进一步明确技术要求和规范的地方标准建设项目。
 
  (二)注重质量。按照“控制总量、提升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要既能及时反映和满足现实产业需求,又要注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避免与现有标准交叉和矛盾。
 
  (三)科学适用。突出省级地方标准的共性、基础、通用和公益属性,主要技术内容要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征集范围
 
  2022年省级农业地方标准项目将从现代农业、农业全产业链、农业特色产业、农产品供应链、农业社会化服务、粮食生产、种质资源保护、盐渍土生态改良、耐盐碱地作物品种选育、农业节水、农机化技术与装备、乡村建设、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方面征集。
 
  三、组织管理
 
  在省农标委指导下,由蔬菜产业、种植业、渔业、农机化、社会化服务和三产融合六个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简称“分标委”),分别具体负责相关农业地方标准征集、汇总、评审、组织起草、系统审核等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编制《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和地方标准草案草稿,年度内随时将相关材料报分标委。
 
  (二)分标委会初审。各分标委结合分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征集汇总各领域地方标准项目,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分批次集中评审,出具评审意见,确定初步立项建议。同时通知相关标准起草单位,通过“省级地方标准管理系统”提交至省农业农村厅。(网址:www.shandong.gov.cn/col/col94091/)
 
  (三)部门审核。省农标委登录“省级地方标准管理系统”,对起草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立项建议至省市场监管局。
 
  (四)标准起草、送审和报批。待省市场监管局分批下达立项计划后,各分标委组织申报单位,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标准起草,并通过“省级地方标准管理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标准送审、报批等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严把工作时限。标准起草单位应在省市场监管局下达的立项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限内,完成标准编制、送审和报批等工作。省农标委及各分标委将标准起草单位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推荐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提高编制质量。标准起草单位要在充分的技术研究和实践基础上,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各分标委要结合分管领域工作特点,着力完善提升农业地方标准体系,系统规划,整合同类标准,推动形成系列标准。要对申报材料建立规范统一的格式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工作联系人:刘文娟 0531-51789261
 
  附件: 农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pdf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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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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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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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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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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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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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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