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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04-20 16:244710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近期,江西省出现多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食品资讯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在疫情防控期间,确保蔬菜相关食品资讯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相关食品资讯生活必需品有序供应是农业农村部门一项政治任务。为确保我省保供和外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食品资讯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监管责任。各地要充分认清稳产保供既要保数量也要保质量保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将守护百姓舌尖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上。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和落实“五员”网格化管理制度,督促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在疫情期间保供及外调的农产品不能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更不能因市场急需而忽视质量安全。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衔接,搞好密切协同,不能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社会炒作的热点,不能在关键时期给疫情防控大局添堵添乱。
 
  二、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监测重点。各地要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监测任务和计划,敢于打破常规,灵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品种、分时段、分区域组织实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风险监测不断档,做到心中有数。在监测过程中,要以主导产业为目标、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禁限用药物排查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特别是外调的农产品,要做到批批检测,同时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防止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要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好巡检巡查。各地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好巡检巡查任务,加强安全用药指导,规范企业按标生产。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采取突击性检查方式,围绕是否建立记录台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检测等情况,对农兽药经营实体店周边的所有入网主体进行隐患排查,严防禁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注入生产使用环节,同时查询经营者在销售时是否履行了农兽药正确使用、应注意的事项等告知义务,以提高生产主体正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水平。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好服务指导。各地要加大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结合正在开展的“农业大讲堂下基层”活动,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把技术服务覆盖到每一位生产经营主体,让每一位生产经营主体都能够按要求执行好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避免盲目、违规用药。同时,采取短信微信、电视广播、网络宣传和编印书籍等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操作指南、法律法规、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和安全消费知识等,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到田头,紧绷质量安全这根弦。
 
  五、要做好应急值守,落实好舆情监测。各地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问题,坚决防止事态发酵和放大。特别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的报道,要科学研判,快速响应,主动应对,妥善处理,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发挥“五员”网格监管作用,建立重点生产主体点对点联系机制,了解生产主体和消费者的现实需求,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联系人:余苹,13870099792,0791-86110058。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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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526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4-03-1313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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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87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923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评论2024-03-131063

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0评论2024-03-1371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0评论2024-03-12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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