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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推荐及评审过程中的诚信提醒

2022-05-21 07:128920
  为确保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相关食品资讯渔业丰收奖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提高申报推荐主体及评审专家的责任意识,依据《中共中央相关食品资讯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相关食品资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科研诚信建设规范十条的通知》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要求,申报人、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评审专家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地开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推荐及评审工作。
 
  提醒一:奖励申报应诚实守信,做到四个“确保”
 
  (一)确保申报成果材料真实完备。申报人及完成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奖项的各类材料完整完备、真实准确。
 
  (二)确保成果权属明晰。多方合作完成的成果申报奖励,拟报奖单位应及时通报合作方,共同协商申报,避免发生纠纷。
 
  (三)确保根据实际贡献排序。申报人及完成单位应根据实际贡献,充分征求意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奖励的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排序。
 
  (四)确保成果效益人员业绩真实可靠。申报人及完成单位应如实提供数据材料和证明文件,不能包装、拼凑、夸大成果的实际效益和人员业绩贡献。
 
  提醒二:奖励推荐应公正公开,做到三个“严格”
 
  (五)严格推荐程序。推荐单位应根据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负责丰收奖的受理、初评和推荐工作。
 
  (六)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推荐单位应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提高评审质量。
 
  (七)严格做好公示工作。推荐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位置、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提醒三:评审过程应公正规范,做到五个“不得”
 
  (八)申报人、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不得探听尚未公布的评审专家名单。
 
  (九)申报人、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不得向评审专家等进行请托、寻求关照。
 
  (十)申报人、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学术声望、人际关系等干扰评审过程。
 
  (十一)评审专家不得索取收受利益相关方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二)评审专家不得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等。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申报、推荐及评审过程中,完成人、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评审专家不得有任何违背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干扰评审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共同遵守诚信提醒,共同为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评审工作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良好氛围。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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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526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4-03-1313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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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评论2024-03-1387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923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评论2024-03-131063

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0评论2024-03-1371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0评论2024-03-12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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