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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2-06-14 16:279950
  为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食品资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新形势,根据农业农村部门职能,制定了《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相关食品资讯事件应急预案相关食品资讯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起草背景与目的
 
  2018年,我厅印发了《湖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指导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我省进行了机构改革,原农业厅的相关机构和职能有了变化,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形势和要求也不断发展。鉴于这种情况,为适应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需要重新制定《应急预案》。
 
  主要目的是,贯彻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运行的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生命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应急预案》起草过程
 
  一是从2021年下半年启动,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最新要求贯彻到《应急预案》中。
 
  二是近期广泛征求厅有关处室、单位意见,包括厅办公室、厅计划财务处、厅科技教育处、厅法规处、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厅种植业管理处、厅畜牧兽医处、厅渔业渔政管理处、驻厅纪检监察组、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湖北农村信息宣传中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省植物保护总站、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省蔬菜办、省果茶办等,对《应急预案》做了进一步完善。并通过了厅法规处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预测预警和报告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八个部分。主要内容是:
 
  (一)将名称确定为《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机构改革后的名称保持一致。
 
  (二)“总则”部分,制定了编制依据、事件分级、适用范围及处置原则。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部分,制定了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设置和职责、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以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和职责。
 
  (四)“预测预警和报告评估”部分,制定了应急管理监测预警、事件报告、事件评估和级别核定等制度。
 
  (五)“应急响应”部分,制定了应急响应的分级、响应的升级和降级、指挥协调、紧急处置和应急响应的终止等内容。
 
  (六)“后期处置”部分,制定了事件善后处置、责任追究和总结报告三个方面的内容。
 
  (七)“应急保障”部分,制定了事件信息报告、技术保障、应急处置物资保障的制度。
 
  (八)“监督管理”部分,制定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宣教培训工作和组织实施等内容。
 
  (九)“附则”部分,制定了预案管理与更新制度、预案演习演练原则、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十)为便于指导事件分级标准,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级与响应标准》划定工作明细表。
 
  四、《应急预案》实施计划
 
  《应急预案》发布后,我们将加大宣传落实力度,重点指导和督促地方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加快修订完善地方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职责任务,加快地方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维护公众健康,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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