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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2022-06-20 10:431810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本期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乳制品相关食品资讯乳制品、饼干相关食品资讯饼干、茶叶相关食品资讯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等15类食品共19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88批次,不合格5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17批次、肉制品2批次、乳制品4批次、饼干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批次1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豆制品12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12批次、酒类6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饮料7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蜂产品1批次、酒类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微生物、生物毒素、质量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浈江区源秀蜂类产品加工厂生产的中蜂蜜, 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物毒素问题
 
  乐昌市廊田镇刘记花生榨油店、谢记榨油铺、蔡庆民土特产店生产的花生油, 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问题
 
  翁源县周陂镇松峰仙河酒坊生产的松仙源酒(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嗜渗酵母计数:食品中嗜渗酵母计数超标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生产过程污染,主要来源于操作人员、设备和容器等污染。嗜渗酵母计可大量繁殖并发酵产生气泡,影响蜂蜜的口味,甚至可能导致食用者腹泻等不适症状。
 
  2. 黄曲霉毒素B1: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规定花生油、玉米油限量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B1污染的食物主要是花生、玉米、稻谷、小麦、花生油等粮油食品。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超标的植物油会对肝脏造成损伤,有诱发癌变的风险。造成植物油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①原料在采收和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高温潮湿,导致原料霉变、腐烂,企业采购时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②加工中没有采用精炼工艺或工艺控制不当。
 
  3.酒精度: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GB/T27588-2011中规定酒精度允许误差为±1.0度。酒类中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①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②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③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5批).xls
 
  2.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88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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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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