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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标质押助力餐饮、文旅等重点行业纾困“知惠行”专项活动的通知

2022-06-28 09:297700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相关食品资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标相关食品资讯商标质押助力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文旅等重点行业纾困“知惠行”专项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中国银行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相关食品资讯中央、国务院相关食品资讯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相关食品资讯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25号)要求,现面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文旅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联合开展商标质押助力重点行业纾困“知惠行”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更大力度推动商标质押融资助企纾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重点行业纾困“知惠行”为主题,聚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文旅等重点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突出发挥商标质押的独特作用,充分利用中国银行“惠如愿?知惠贷”等普惠金融专属产品,加大服务模式创新和政策支持力度,迅速组织企业调查、银企对接、政策宣讲等系列活动,一体推进“快评、快审、快登、快贷”,为困难行业小微企业纾困,助力稳就业、稳经济发挥积极作用。
 
  二、活动目标
 
  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组织重点行业纾困“知惠行”相关活动100场以上,在商标质押融资相关获客、评估、审贷及便利服务等方面涌现出一批创新模式,实现餐饮、文旅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内的品牌企业、老字号企业融资需求调查基本覆盖,对相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惠及面显著扩大,重点行业知识产权融资惠企数量超过1000家,有力支持重点行业企业渡过难关。中国银行为本次活动提供50亿元专项融资额度支持。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方式。专项活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以下简称两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以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为重点区域,北京、辽宁、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等省份作为区域代表重点参与,其他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中国银行分支机构自愿参与。
 
  (二)时间安排。专项活动时间为2022年6月至9月。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动员启动阶段。2022年6月,建立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的活动推进工作机制,完成相关企业摸底、需求调研、活动策划、产品宣传等准备工作,联合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请上述10个重点参与的省份于7月10日前向两部门报送活动方案,其他自愿参与的省份同步报送。
 
  2. 活动开展阶段。2022年7月中下旬,集中组织专项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10个重点省份设立分会场,其他省份可自愿组织分会场活动,具体安排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7月至8月持续组织专项活动,向市县和基层分支机构延伸。
 
  3. 总结交流阶段。2022年9月,组织专项活动总结交流,各参与省份和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做好活动情况和业务数据统计报送。
 
  (三)活动内容。
 
  1. 广泛组织动员。鼓励有关地方因地制宜、创新形式、统筹资源,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基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和一线信贷人员积极性,积极向市县下沉,组织需求调查、企业走访、政策宣讲、银企对接、产品推介、业务培训等各类活动,鼓励开展多层次政银合作签约和企业集中放贷等活动,扩大专项活动的影响力和惠及面。
 
  2. 加强产品推广。各地分行要做好“知惠贷”“知贷通”“美团商户贷”等产品宣介推广,充分发挥商标品牌价值,加强对参与活动客户的持续营销和贷后跟进调查,积极提供信贷支持。10个重点省份的分行要为活动提供专项额度支持。鼓励各分行邀请餐饮、文旅等相关第三方本地生活平台参与对接活动,加强活动推广,发挥平台经济助企纾困的作用。
 
  3. 推动业务创新。结合餐饮、文旅等行业特征和商标质押特点,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创新获客、评估、审贷等模式,开发完善针对性的融资产品,着力加快放贷速度。加大商标等知识产权信息与信用信息、市场监管信息的综合运用,研究建立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共享机制,提高商标质押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同时,认真做好企业商标使用情况和商标来源核查,避免向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人或以临时购买的囤积商标进行质押融资,防范商标囤积牟利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各地分行要高度重视专项活动,密切协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紧盯需求调研、资源匹配、服务对接、政策配套等重点环节,高效规范组织相关活动,提高活动质量和纾困效果,同时防范商标质押融资过程中可能的各类风险。积极与商务、文旅、金融、中小企业等主管部门对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作用,及时掌握本地有关纾困行业重点企业名单,用好用足相关金融优惠政策,做好信息互通和政策联动。
 
  (二)强化政策支持。有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商标质押助力重点行业纾困作为当前知识产权政策提速增效的重要抓手,加大政策保障和活动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商标业务窗口、商标品牌指导站的作用,积极主动提供相关业务培训、政策咨询、品牌辅导等服务,畅通质押登记绿色通道,确保1个工作日完成登记。有条件的地方要支持中行分支机构开展代收代办等登记服务。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中行分支机构要加大专项活动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活动成效统计和商标质押典型案例挖掘,及时传递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好声音,更好稳定企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有关宣传素材和经验案例请及时上报,两部门将集中组织相关宣传推广和活动简报编发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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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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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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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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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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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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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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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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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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