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养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营养学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营养健康食堂相关食品资讯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相关食品资讯餐厅建设指南》《餐饮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相关食品资讯广东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卫食品函〔2021〕32号)要求,加快推进健康深圳、国民营养计划工作落实,深入开展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试点示范建设,推广健康烹饪相关食品资讯烹饪模式与营养合理配餐,规范工作流程,现制定《深圳市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创建工作方案》。请各区、各单位依责组织实施,在辖区、系统内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市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
市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徐健,联系电话:1360041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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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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