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酒类行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推动四川白酒相关食品资讯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川办发〔2021〕33号)精神,根据《四川省优质白酒产业园区培育服务相关食品资讯服务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办法(试行)》(川经信酒发〔2022〕1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2022年四川省优质白酒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申报园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四川省优质白酒产业园区申报表》、建设工作报告等支撑材料,相关数据应为上一年度数据。
二、工作要求
各市(州)酒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优质白酒产业园区的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经商市(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后提出推荐意见,于2022年8月13日前将推荐报告、园区申报材料等报送我厅(各1份),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酒业发展处 易丹钦
联系电话:028-86261732
电子邮箱:jyfzc@mail.scsjxt.com
特此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