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代表团:
新修订的动物相关食品资讯动物防疫法对原有法律制度作了一系列修改完善,并增加了多项新的法律制度规定,进一步构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动物防疫法律制度。我部在法律颁布后即着手开展相关配套规定制修订工作,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目前,有关官方兽医管理、动物检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规章制修订工作已经取得良好进展。其中,《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22年4月22日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已通过司法部平台及我部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正按照程序开展制修订工作。同时,我部先后制定《2022—2025年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等文件,推动落实动物防疫法各项制度规定。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推进动物防疫法配套规章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动物防疫制度体系,推动全面提升动物卫生水平、全力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3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