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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272号(农业水利类108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2022-08-24 16:011950
张明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化试点,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港澳办、广东相关食品资讯广东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标准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的重要途径。为提升农业标准的实施应用水平,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我部印发《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遴选30个农产品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2022年7月,我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将在“十四五”期间打造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个。目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牵头负责荔枝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广州市等5个基地参与了生猪、奶业、鲫鱼试点建设;同时开展荔枝、丝苗米、禽蛋、乌鳢等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您提到的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从两方面入手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符合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十分必要。
 
  一、关于实施粮食安全战略、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合作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要求,加快健全我国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有力保障了粤港澳大湾区粮食安全。一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2021年,我部联合有关部门累计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4.56亿元,支持广东省建成高标准农田445万亩,推进粮食产区建设。2021年广东省粮食总产量达近9年最高水平,为保障大湾区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推动农业产业转型。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累计支持广东省创建16个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56个农业产业强镇、139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构建了“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体系。广东省畜禽养殖规模比例从66.5%提升到72.4%。全面推进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绿色升级改造,用“塘头小站”解决就地初加工和冷藏保鲜难题,加强药物和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推动淡水养殖绿色发展。三是推进“一带一路”农业合作。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搭建合作平台,促进重要农产品进口多元化。广东省以大型企业为依托,联合澳门大学和科研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农业合作,发挥中亚五国丰富的农业自然资源优势和广东渔业先进的技术及资金条件,发展互补性水产品贸易,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积极指导广东省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粮食安全。同时,依托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引领提升湾区农产品竞争力。
 
  二、在琴澳深合区发展农业科技,保障食品安全
 
  我部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发展,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包括琴澳深合区在内的大湾区农业科技创新,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强化科技支撑。2021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建设经费5294万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布局建设了29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其中,依托广东省农科院质标所建设“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科技部围绕食品安全部署了“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2022年开展跨境食品危害因子快速识别、食品全链条风险因子高效识别与阻控等技术研究,为保障我国食物供给提供科技支撑。二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标准建设。指导广州市有关单位,对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部令公告和香港、澳门等法规标准,编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指标体系》,并转化为粤港澳大湾区团体标准。内容涵盖92种蔬菜、62种水果、17类畜禽产品及蜂产品、10大类水产品、8大类乳及乳制品、8类食用油及油料作物产品的22600多项安全指标,实现了粤港澳三地质量安全标准的互联互通。依托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海关与澳门特区市政署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穗澳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互通互享。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教育部在农林牧渔等技术领域布局建设了65个工程研究中心,其中位于粤澳区域4个,引导高校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培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科技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包括琴澳深合区在内的大湾区,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创新优势,开展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协同研究,着力提升大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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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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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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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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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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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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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评论2024-03-13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924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评论2024-03-131064

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0评论2024-03-1372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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