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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2-08-29 11:3010860
  本期公布268批次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结果,涉及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油脂相关食品资讯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饮料相关食品资讯饮料、罐头相关食品资讯罐头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方便食品相关食品资讯方便食品、蔬菜相关食品资讯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糕点相关食品资讯糕点、饼干相关食品资讯饼干、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食糖相关食品资讯食糖、速冻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速冻食品、茶叶相关食品资讯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蜂产品相关食品资讯蜂产品、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酒类相关食品资讯酒类22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合格样品26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见附件。
 
  一、不合格样品6批次
 
  1. 定襄县尚美超市(单位地址:忻州定襄县晋昌镇晋昌大街4号)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忻州华瑞农副产品批发中心(企业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东街、购进日期2022-06-29)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定襄县尚美超市(单位地址:忻州定襄县晋昌镇晋昌大街4号)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北康冉创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咬村、购进日期2022-06-15)的玉米粉,玉米赤霉烯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 定襄县尚美超市(单位地址:忻州定襄县晋昌镇晋昌大街4号)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甘肃省大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地址:庆阳市镇原县金龙工业区、商标为大鹏、生产日期2021-09-30)的甘草杏,菌落总数不符合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4.保德县彬凯商贸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东关镇府前大街312号)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保德朝旺古方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地址:保德县义门镇暖泉村三组、生产日期2022-07-06)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导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又称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化学式为C9H10ClN5O2。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产品速效性好,药后1天即有较高的防效,残留期长达25天左右。I药效和温度呈正相关,温度高,杀虫效果好。主要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规定,水果(香蕉)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2.玉米赤霉烯酮主要污染玉米、小麦、大米、大麦、小米和燕麦等谷物。其中玉米的阳性检出率为45%,最高含毒量可达到2909mg/kg;玉米赤霉烯酮的耐热性较强,110℃下处理1h才被完全破坏。
 
  玉米赤霉烯酮具有雌激素作用,主要作用于生殖系统,可使家畜,家禽和实验小鼠产生雌性激素亢进症。妊娠期的动物(包括人)食用含玉米赤霉烯酮的食物可引起流产、死胎和畸胎。食用含赤霉病麦面粉制作的各种面食也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如恶心、发冷、头痛、神智抑郁和共济失调等。
 
  (1)对植物生长的调控作用
 
  玉米赤霉烯酮不但可以由霉菌产生,而且在许多高等植物体内也存在,并且是做为植物体内的一种激素来调控植物的生长。
 
  (2)在植物育种方面的利用
 
  长期以来,农作物的育种是提高产量和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现在利用玉米赤霉烯酮可以提高玉米幼苗的抗旱和抗寒的能力。
 
  (3)玉米赤霉烯酮在植物当中,特别是在植物开花前后含量较高,而且玉米赤霉烯酮有一定的残留性,因此,在用作反刍动物的青贮饲料时值得注意。虽然玉米赤霉烯酮在植物当中的最高含量对于动物来说也不算高,但反刍动物的采食量较大,过多的蓄积也会对动物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应避免在植物花期前后作为青贮的原料或直接饲喂动物。
 
  3、根据我国《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淀粉及制品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小于等于200mg/kg, 本次粉条样品检测结果分别为1195mg/kg和1925mg/kg,油炸面制品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小于等于100mg/kg, 本次油饼检测结果为278mg/kg,都超标。
 
  但只要食品中铝残留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全人群每周每公斤体重经口摄入的铝不超过2mg,就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一个60kg的成人每日摄入量不能超过约 17mg。
 
  4.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山梨酸钾主要被用作食品防腐剂,因其具有非常强的抑制霉菌与腐败菌的作用,而且在水中极易溶解,所以被广泛应用。山梨酸钾已被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为安全、高效的食品防腐剂。山梨酸钾具有毒性低、防霉效果好、不改变食品原有性质、使用方便、应用范围广等特点,因此许多国外发达国家已经把山梨酸钾作为良好、高效的防腐剂,大量地应用于食品中。目前山梨酸钾在国内食品行业也有着广泛的应用,随着生产成本与生产技术的不断突破,山梨酸钾作为低毒、安全、高效的食品防腐剂,其应用范围还将会不断扩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得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本次淀粉制品样品检测结果为0.211g/kg。
 
  5.(1)菌落总数是食品被细菌污染程度即清洁状态的标志;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2)细菌数量越多,越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储藏时间越短。(3)食品的菌落总数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可能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同时,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不合格的几率增大。(4)消费者食用菌落总数超标的食品,可能会患上痢疾等肠道疾病,引起腹泻呕吐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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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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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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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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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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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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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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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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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0评论2024-03-1372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0评论2024-03-12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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