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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503号(农业水利类373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2022-09-03 08:278390
宋丰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动力支撑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现答复摘要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顶层设计
 
  “十四五”期间,我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面向”,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对全国农业科技工作进行深入研判、统筹考虑和系统谋划。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编制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对突破关键领域重大科技问题、优化农业科技发展布局、重塑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作出全面部署,在攻关、推广、平台、人才和改革等方面作出系列顶层设计,引领带动全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持续提高。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聚焦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农机装备“一个支撑”,着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卡点及产业发展升级痛点,持续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解决方案。
 
  二、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
 
  长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业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1%,科技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驱动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源头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作物基因组学等基础研究世界领先,开创了水稻研究从传统遗传图谱向全基因组水平转变的先河,发现并克隆了抗赤霉病、抗稻瘟病等一批具有重要育种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基因,培育了以超级稻、节水抗旱小麦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品种,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超过96%,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95%,品种对单产的贡献率达到45%。二是成果集成转化加快推进。系列关键技术突破有力支撑了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快速提升,200马力级拖拉机实现量产,玉米籽粒机收新品种及配套技术、冬小麦节水新品种与配套技术集成创新累计推广面积1亿多亩,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59%。三是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等。目前,全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7万多个,近50万名基层农技人员常年扎根于农业生产一线,在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控、防灾减灾等关键环节和关键农时的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遴选推介150个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100个全国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科技服务产业发展新机制新模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农业科技人才支撑体系持续巩固。不断加大对农业领域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培育出一批农业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青年骨干及创新团队。通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超过700万人次,涌现出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聚焦基础前沿、瞄准关键核心、破解产业堵点、释放创新活力,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效能,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关于加强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扶持力度
 
  近年来,我部持续强化对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支持,推动粮食主产区、产业带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研发创新和成果应用。一是统筹相关科研项目资源。通过国家科技任务等渠道,提升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中优势地方农业科研单位自主创新能力,培养产业科技创新团队。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地方区域科技创新工作。通过科技能力条件建设专项,支持地方科研院所建设实验室、长期定位观测站等,强化农业科技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二是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支持。2007年,联合财政部启动建设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油菜、中药材、生猪等5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组织专家重点在遗传改良、栽培与养殖、病虫草害及动物疫病防控、加工、机械装备、产业经济等全产业链各关键环节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示范工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科技支撑。三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要求,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推动相关资金项目倾斜支持,优先支持建设“一季千斤、两季一吨”的高标准农田,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综合生产能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对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支持力度,加强高水平科技成果供给,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研、推广与培训三大体系融合贯通,有力支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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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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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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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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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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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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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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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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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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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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