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频道列表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食药物质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9-07 11:223500
各市、州、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场区工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甘肃省生物相关食品资讯生物医药相关食品资讯医药产业链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5年)》,创新食药物质生产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机制,推动我省食药物质的应用开发,提升食药物质生产加工相关食品资讯生产加工工艺和产品质量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食药物质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推进提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甘肃省食药物质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提升项目旨在支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主要产品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为主要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促进企业构建标准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以知识产权要素为牵引,推动企业开展食药物质基础性研究,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提升生产加工工艺条件,加强过程管理和关键环节控制,力争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打造一批特色品牌。
 
  二、支持措施
 
  承担2022年度甘肃省食药物质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提升项目的企业,省市场监管局将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管理、新产品研发、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帮扶,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三、申报条件
 
  申报甘肃省食药物质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提升项目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甘肃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2.申报企业近三年没有抽检不合格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无涉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3.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4.申报企业的主要产品是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为原料加工的食品,食药物质产品收入占总营收入比重较高且逐年提升,申报年度前三年保持盈利。
 
  5.企业具有进行食药物质研发的机构和人员及科研条件,年度研发投入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5%、年度知识产权投入经费占研发的比例不得低于2%并稳步增长。
 
  6.申报企业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四、目标任务
 
  该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应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新申请专利不少于3件,加大商标注册和保护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
 
  2.以我省地产的食药物质为原料,开展基础性研究和新产品研发,制定新产品标准,明确工艺参数和关键控制点,开展新产品试生产,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产品;
 
  3.改进生产加工工艺条件,建立实施良好生产卫生规范,提升质量管理和检验研发能力;
 
  4.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等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申报程序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申报工作,经初步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企业时,应出具推荐函并汇总统一上报。中央在甘及省属国有企业直接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六、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甘肃省食药物质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提升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品种明细表复印件;
 
  4.生产的以食药物质为主要原料的产品标签复印件;
 
  5.前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
 
  6.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件请务必于2022年9月16日前报送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甘肃省食药物质试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提升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甘肃省食药物质试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提升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联 系 人:王媛哲
 
  电 话:0931-8533300
 
  电子邮箱:372751460@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528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4-03-1313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924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评论2024-03-131064

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0评论2024-03-1372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0评论2024-03-121496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招商网 | 客服电话:13001020228 | 备案:京ICP备2021036222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