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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1期)

2021-10-27 22:20530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本期食品监督抽检共205批次。其中,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25类食品共150批次样品、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农产品4类食品共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204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17批次、调味品14批次、肉制品14批次、饮料2批次、食用油2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制品3批次、酒类9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冷冻饮品5批次、速冻食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饼干1批次、糕点3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糖3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2批次、豆制品1批次、蜂产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17批次、蔬菜21批次、水产品14批次、鲜蛋3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糕点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始兴县玲玲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桂花糕,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过氧化值: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过氧化值是表征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指标,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1批次).xls
2.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合格149批次).xls
3. 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55批).xls

日期: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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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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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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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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