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0期)》(以下简称《通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相关食品资讯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无锡市江阴市长泾永尚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常熟市兴达食品厂生产的超级大原味香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60期)涉及无锡市江阴市长泾永尚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常熟市兴达食品厂生产的超级大原味香瓜子(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1-08-05),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风险控制情况。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29日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无锡市江阴市长泾永尚生活超市,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产品。该经营单位已采取召回措施,目前未有消费者退回。
上述不合格产品的查处情况我局将在3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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