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中,涉及重庆市1批次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津区翠恒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冷吃鸡翅椒香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5月12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当事人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后续将加强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管力度。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并已向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菌落总数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98元;3、罚款5000元,罚没款金额合计5198元(伍仟壹佰玖拾捌圆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