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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通告(第1期)

2022-09-29 11:511900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形成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局面,江门市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于2022年8月起面向全市开展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通过“粤省事”“邑食共治服务”专栏广泛征集市民关注度高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得到了广大市民大力支持和踊跃参与,8月收集到被点选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326家。根据点选的情况,将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中被点选次数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为被抽检对象,并进行监督抽检。被抽检单位有:鹤山市鹤城南联花生厂、中粮万威客食品有限公司、台山市美佳乐食品有限公司、广东柑普人家茶业有限公司、江门市优利轩食品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古道柑普茶业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亿陈柑普茶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乐仁食品有限公司、江门市至在然味食品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双盈糖业有限公司、江门市南字食品有限公司、江门高迪食品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开平市利是达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开平市味鲜源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有限公司、广东粤师傅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福伦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鹤山市鹤城嘉禾花生食品厂、鹤山市深水湾啤酒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荷裕盛食品加工、江门市蓬江区荷塘荷兴食品加工厂、世华食品(江门)有限公司、广东智扬食品有限公司、鹤山市古劳新鸿精米厂、广东至润油脂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鹤山味香园食品有限公司、蓬江区棠下镇天河市场肖卓彪活禽档、恩平市东成镇老谭鲜鱼档、恩平市东成镇兴益水产店、开平市蚬冈市场关添来。
 
  对以上被选中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确定了每家的抽样相关食品资讯抽样数量和检测项目,并于8月底完成了抽样,9月完成样品的检测。本期被抽样食品主要包括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糕点相关食品资讯糕点、茶叶相关食品资讯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相关食品资讯饼干、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等15大类,抽样检验相关食品资讯抽样检验共40批次,全部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2022年第1期)
 
  2.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2年第1期)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
 
   本次检验依据和检验项目(2022年第1期).docx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合格信息(2022年第1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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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528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4-03-1313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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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评论2024-03-13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925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评论2024-03-131064

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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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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