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有关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要求,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经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总局同意,省市场监管局拟在全省开展“湖北精品”培育行动。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下,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湖北精品”认定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相关食品资讯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于10月28日前反馈给湖北省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邮编:430071)。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hb_zlc@163.com
三、联系人:钟枫洪 电话:027-88701903。
附件:“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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