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60 号,简称《规定》),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相关食品资讯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甘肃省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方案》,经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督导、共同推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规定》各项工作已全部展开。
截至10月26日,全省48家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22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食品资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8家保健食品相关食品资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67名食品安全总监、160名食品安全员已均已按要求配备到位(名单见附件)。下一步,省局将督促企业在自查整改基础上,建立健全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完善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现生产过程全流程质量安全追溯、全产品销售流向追溯管理。现将70家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