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频道列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实施2023年上海市地产生猪、肉羊出栏前“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监测计划的通知(沪农委〔2023〕12号)

2023-02-01 22:185710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兽药饲料相关食品资讯饲料检测所、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
 
  为提高饲料和养殖相关食品资讯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食品资讯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地产生猪相关食品资讯生猪、肉羊相关食品资讯肉羊产品的质量安全事件相关食品资讯事件,2023年市农业农村委将继续组织开展地产生猪、肉羊“瘦肉精相关食品资讯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的专项整治相关食品资讯专项整治监测工作,现将2023年上海市地产生猪、肉羊出栏前“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监测计划工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测数量
 
  计划监测总数为11040批次,其中生猪出栏前监测7740批次、肉羊出栏前监测900批次,飞行监督抽检生猪1800批次、肉羊600批次。
 
  二、工作内容
 
  (一)出栏前监测
 
  全年共8640批次,由市兽药饲料检测所负责组织实施。
 
  各区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辖区内生猪、肉羊出栏前监测,并将监测情况作为产地检疫的重要条件。各承担出栏前监测任务的检测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将市级和本辖区任务的监测结果上报市兽药饲料检测所,由市兽药饲料检测所负责汇总后按季度报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及附件2)。
 
  (二)飞行监督抽检
 
  全年共2400批次,由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负责组织实施。
 
  各区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生猪、肉羊“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检。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应于每月25日以前将各区的抽检情况和督查情况汇总后报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管理处。
 
  三、相关要求
 
  1.各区农业农村委要高度重视“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的专项监测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监测计划。同时应根据本地生猪、肉羊的养殖规模,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辖区内生猪、肉羊出栏前“瘦肉精”的监测计划。
 
  2. 各区对辖区内规模猪场、羊场的监测应做到100%覆盖,不留死角。对规模场要进行重点监测,每年至少抽样3次。
 
  3. 为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可追溯性,各区农业农村委应加强对采样人员的培训,认真组织安排好采样工作,并做好样品管理工作,保证样品标识的唯一性。
 
  4. 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具体负责检测技术及指导工作,并按季度向各区承担任务单位统一发放所需的采样管及检测试剂盒。
 
  5. 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负责向各区发放飞行监督抽检所需采样管及快速检测试纸条,并做好飞检及督查工作。
 
  6. 当各区检测单位筛查出疑似阳性样品时,应于第一时间按监督抽检程序抽样,并送样至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市兽药饲料检测所应及时安排检测结果确证工作,并正式出具检测报告向各区反馈结果。
 
  7. 监测经费纳入各单位财政预算,科学、合理地用于检测和采样工作。各区制定的辖区任务也应积极争取区财政的支持,更好地保障辖区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瘦肉精”及其替代品月度抽样检测信息表
 
  2.“瘦肉精”及其替代品月度监测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瘦肉精”及其替代品月度抽样检测信息表.doc
 
   附件:2.“瘦肉精”及其替代品月度监测汇总表.doc
点赞 0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分享 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527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4-03-1313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924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评论2024-03-131064

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0评论2024-03-13720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0评论2024-03-121496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招商网 | 客服电话:13001020228 | 备案:京ICP备2021036222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