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频道列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51期)

2021-12-08 16:593800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组织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淀粉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保健食品相关食品资讯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油脂相关食品资讯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相关食品资讯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食品资讯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等8类食品8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相关食品资讯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0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芜湖、宣城、铜陵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亳州市涡阳县谭鸭血火锅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食品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蚌埠市怀远县榴城万家福超市名门店销售的扁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合肥市包河区曹胡锐早餐店自制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滁州市明光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合肥市蜀山区恩清小吃店自制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安徽龙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宣城)销售的、标称宣城市龙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龙武小磨黑芝麻油,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宣城市龙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合肥市蜀山区馋思川火锅店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安徽展业能源有限公司寿县宾馆分公司(淮南)销售的、标称淮南市凤台县李冲回族乡献成麻油厂生产的小磨麻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芜湖市镜湖区邑金陵餐饮店自制的老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铜陵市铜陵县顺安镇馒头之乡包子店自制的老面馒头(自制),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淮南市谢家集区王少梅杂货店销售的黑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蚌埠市怀远县世纪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淮南许氏牛肉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四、安徽利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安)生产的丹华牌灵芝孢子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五、安徽盖士力保健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盖士力牌钙铁锌硒咀嚼片(奶油味),硒(以Se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525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4-03-1313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8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921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评论2024-03-131062

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0评论2024-03-1371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0评论2024-03-121494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招商网 | 客服电话:13001020228 | 备案:京ICP备2021036222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