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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04-18 19:598950
各区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市局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2023年上海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落实年”。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落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严防严控严管食品经营安全风险,坚决守住食品经营安全底线,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准入
 
  一是落实《上海市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连锁食品经营便利化审批,促进连锁食品经营企业规模化发展和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二是简化市场主体准营手续,推进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整合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三是深入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持续推进食品经营许可规范化归集及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应用,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备案系统数据对接。四是积极参与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及时完善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制度。
 
  二、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和检查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二是推进大型食品连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参与市场监管总局大型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指南编写工作。三是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别是连锁餐饮服务企业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强化食品安全自查,规范经营行为。四是聚焦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领域,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五是推进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对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入场查验要求,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货查验要求,及时完善食用农产品检验和快速检测项目。
 
  三、加强食品经营风险防控
 
  一是落实《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使用统一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表,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分级分类管理。二是制定《上海市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完善食品销售领域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三是制定《上海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四是持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排查主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美食广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聚焦食品原料、加工操作、环境卫生、配送过程等“四大环节”。五是严格集体用餐、工地食堂、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
 
  四、深化专项行动治理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学季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推进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且通过认证率达到100%。二是全面推动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2023年作为“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打造“清洁厨房”,推进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小型餐饮业规范化管理要求》,提升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水平。三是实施食品销售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工作,加强食品销售经营者食盐、乳制品、食用植物油、散装、临近保质期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管理。四是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及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市场销售领域监管力度,加强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票证查验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监督管理,巩固上海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成果,推进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五是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浪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经营活动。
 
  五、推进食品经营数字化转型
 
  一是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10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建设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提升餐饮公开透明水平,推进智慧监管,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二是加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动监管系统推广使用力度,推进监管数据整合运用,统一监管流程、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率。三是使用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信息系统,逐步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智慧化水平。
 
  六、提升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办法》,规范本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做到迅速、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二是及时稳妥开展食品经营领域舆情及突发事件核查处置工作,做好对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三是做好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经常承担重大活动保障供餐的单位实施智慧监管。四是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培训,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附件:168109515378091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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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526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4-03-1313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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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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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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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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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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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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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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