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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04-28 08:309900
  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相关食品资讯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展了2023年总局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计划、2023年甘肃省重点流通相关食品资讯流通、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检计划以及2023年甘肃省重点生产企业跟踪抽检计划,对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冷冻饮品相关食品资讯冷冻饮品、淀粉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糕点相关食品资讯糕点、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蜂产品相关食品资讯蜂产品、水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餐饮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等10大类食品进行安全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抽检。共检出12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相关食品资讯兽药残留不合格、微生物相关食品资讯微生物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相关食品资讯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兰州、白银、天水、临夏、兰州新区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不合格
 
  (一)甘肃泽晟晗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23-2-26),其中毒死蜱、二甲戊灵、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兰州新区田鲜蔬农副产品中心销售的小白菜(抽样日期:2023-2-26),其中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兰州新区田鲜蔬农副产品中心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23-2-26),其中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兰州新区鑫欣诚瓜果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豇豆(抽样日期:2023-2-25),其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不合格
 
  (一)标称甘肃和泰央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牛腱(生产日期:2023-1-5),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临夏海比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纯粮麸子醋(生产日期:2023-2-5),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七里河区贝多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兰州浩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城五零四奶油味雪糕(生产日期:2022-7-6),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七里河区贝多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兰州浩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城金城五零四巧克力味雪糕(生产日期:2022-7-6),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天水杨师傅清真糕点坊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点心(生产日期:2023-2-28),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庄浪县慧明粉条店销售的,韭叶粉(生产日期:2023-2-28),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定西市安定区味美源调料店销售的,标称白银市香百鲜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袍排骨炖肉泡菜(生产日期:2023-1-12),经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白银市香百鲜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
 
  靖远县金裕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天水街泉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街泉庄手工一级香醋(生产日期:2022-4-25),其中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附件: 附件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2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 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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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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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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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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