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频道列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06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8号)

2021-11-02 11:39460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6类食品18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7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璧山区尹友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西怡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奶香蛋糕,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西怡鲜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重庆燕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去骨凤爪(辐照食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水井巷29号附63号李永英销售的生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怪味胡豆,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李渡店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六)北碚区二郎神食品经营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斟品酒厂生产的红高粱酒(散装),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璧山区肖世碧食品店销售的干香菇,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八)北碚区好又多百货超市销售的薄豆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来凤综合农贸市场1号摊位徐平销售的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大渡口区华卫轩副食粮油经营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一)大渡口区华卫轩副食粮油经营店销售的干银耳,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二)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秀水丽苑5栋负一层6号李应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三)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岸区奥园城市天地分公司销售的黄皮美人椒(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四)重庆美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怡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五)丰都县小菊白酒加工坊生产的高粱酒,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六)渝北区赵春玲餐饮店使用的复用土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七)渝北区媛妹餐饮店使用的塑料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十八)汉廷臻坊(重庆)大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九九制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颐胃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十九)潼南区宏新酒厂生产的白酒,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重庆亨乐西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粒酱,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一)两江新区壹宴餐厅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二)两江新区壹宴餐厅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三)渝北区益源香餐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十四)丰都县云隆酒厂生产的高粱酒,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五)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巴王农贸市场169号袁春花销售的猪肝,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六)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巴王农贸市场169号袁春花销售的猪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七)重庆市开州区锦怡食品厂生产的冰薄饼(烘烤类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八)合川区盐井综合市场陈加喜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十九)合川区盐井综合市场陈加喜销售的芹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35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9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4-03-13117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2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7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787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评论2024-03-13927

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0评论2024-03-1361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0评论2024-03-121122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招商网 | 客服电话:13001020228 | 备案:京ICP备2021036222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