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通告〔2023〕4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相关食品资讯监督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9批次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109号),现将涉及我省1家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安市户县北方特种食品厂生产的北方麻辣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生产日期:2022年5月6日。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2日立案,2022年12月28日结案。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置,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并立即启动不合格项目原因排查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项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697元,没收不合格锅巴16箱,罚款60000元,罚没合计62697元。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主动公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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