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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2022年养殖环节肉牛肉羊“瘦肉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鲁牧饲药字〔2021〕8号)

2021-12-23 20:144760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相关食品资讯畜牧兽医局):
 
  近期农业农村部和省局发现我省部分牛羊养殖相关食品资讯养殖场(户)存在安全隐患,加之202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更好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两节”期间牛羊产品消费安全相关食品资讯消费安全,省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开展养殖环节肉牛肉相关食品资讯牛肉羊“瘦肉精相关食品资讯瘦肉精”专项整治相关食品资讯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面排查
 
  各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迅速组织对肉牛、肉羊相关食品资讯肉羊养殖场
 
  (户)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养殖档案记录等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核查,严防虚假承诺和记录。在养殖场(户)全面排查中对存在质量安全、安全承诺、养殖档案未落实的养殖场(户)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动物尿样进行“瘦肉精”快速筛查(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抽取比例不低于30%)。快速筛查为“瘦肉精”阳性的,应立即安排对筛查阳性的养殖场(户)进行动物尿液监督抽检。
 
  二、实施飞行检查
 
  省局将在各市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近年来“瘦肉精”问题多发的县(区)组织开展“瘦肉精”飞行监督检测。对现场快速筛查出阳性样品的养殖场(户),对其活畜及其产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现场抽取其养殖动物尿液或产品进行监督检测。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强化检打联动,一旦发现“瘦肉精”问题,从快、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各类涉“瘦肉精”违法行为。同时发现“瘦肉精”违法问题的,按照“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一律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紧盯发现的“瘦肉精”问题线索,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机关追查“瘦肉精”制售源头和问题产品销售链条,坚决打掉生产黑窝点和地下销售网络。
 
  四、有关要求
 
  各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畅通举报渠道,扎实推进动物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对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办理的案件以及重大问题情况及时报告省局协调督办查处。各市工作部署情况,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省局,2022年1、2、3月底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及《“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报省局。
 
  联系人:杨旻
 
  联系电话:0531-51788877 13969073977
 
  邮箱:sxmsyjsyc@shandong.cn
 
  附件: “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doc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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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525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4-03-1313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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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评论2024-03-138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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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评论2024-03-13921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评论2024-03-131062

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0评论2024-03-13718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0评论2024-03-12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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