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新闻首页 频道列表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7期)

2023-08-04 16:358630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相关食品资讯抽检饮料、豆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豆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相关食品资讯调味品、糖果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果制品、饼干相关食品资讯饼干、可可及焙烤咖啡相关食品资讯咖啡产品、食用油相关食品资讯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蜂产品相关食品资讯蜂产品、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肉制品、炒货相关食品资讯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相关食品资讯罐头、水果制品、茶叶相关食品资讯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及淀粉制品相关食品资讯淀粉制品、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相关食品资讯食用农产品、乳制品相关食品资讯乳制品、食糖相关食品资讯食糖、方便食品相关食品资讯方便食品、保健食品相关食品资讯保健食品、餐饮相关食品资讯餐饮食品、特殊膳食相关食品资讯特殊膳食食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相关食品资讯膨化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资讯食品添加剂共27大类食品共49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83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农药残留相关食品资讯农药残留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钟贵春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啶虫脒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二)三亚崖城贺克清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三)三亚崖州珍琪果蔬中心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四)陵水椰林陵城吴艳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五)琼中乌石王红玉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
 
  (六)儋州乐卖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检验项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定安黄竹符芳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海口秀英邱少红蔬菜摊位销售的荷兰豆,检验项目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临高调楼钟不乃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海口市菜生鲜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澄迈老城谢开贵蔬菜摊销售的油麦菜,检验项目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文昌翁田符海浪蔬菜摊销售的奶白菜,检验项目啶虫脒和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乐东县九所新区嘉林达农贸市场罗才姬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附件: 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526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4-03-1313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0评论2024-03-131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8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材料。

0评论2024-03-13922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0评论2024-03-131062

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0评论2024-03-13719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0评论2024-03-121495

 
Copyright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招商网 | 客服电话:13001020228 | 备案:京ICP备2021036222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不进行网上销售,对交易双方不负任何责任。望双方谨慎线下交易。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违反行业相关政策及国家法律规定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如有信息、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