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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 年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的通知(国粮办标〔2023〕220 号)

2023-09-18 08:24684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相关食品资讯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相关食品资讯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河南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江南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标准相关食品资讯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相关食品资讯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切实提升标准化服务相关食品资讯服务水平,根据《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国粮发规〔2021〕13 号)、《国家粮油相关食品资讯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相关食品资讯测试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标规〔2022〕73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申报 2023 年首批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设立一批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进一步提高粮油标准质量和可操作性,提升标准制修订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推动标准有效实施,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申报要求
 
  申报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国家粮油标准验证测试工作站,应符合国粮标规〔2022〕73 号文件明确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社会涉粮检验机构等单位,自愿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并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相应电子版报送所在地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审核。中储粮集团、中粮集团所属企业,分别报送集团公司审核。粮食行业中央级科研院所、涉粮高校等直接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申报。申报材料应真实、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二)审核推荐。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和中储粮集团、中粮集团分别最多推荐1 家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和 1 家国家粮油标准验证测试工作站;推荐已挂牌粮油国际标准研究中心的,不占用推荐名额。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审核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23年10月22 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相应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报送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三)受理评审。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必要时,组织专家等人员进行实地核查。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或作出说明的,有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四)结果公示。将遴选出的单位面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的,按程序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形成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挂牌命名。按照规定,对遴选出的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统一命名挂牌,并制发证书和专用印章。
 
  四、工作要求
 
  参与申报、推荐、评审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原则,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严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不当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申报对象收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玉婷
 
  电 话:010-68979610
 
  邮 箱:gljbzc@126.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 号院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邮 编:100834
 
  附件: 1.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申报书.docx
 
   2.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申报汇总表.docx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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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4〕14号)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依据《计量比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更好发挥计量比对在保障量值准确可靠、提升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实施57项国家计量比对项目。

0评论2024-03-141525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皖北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0评论2024-03-13109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建议的通告
为规范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经营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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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1-2024)等7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7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包括2项制定标准、5项修订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营养成分、污染物、元素、理化指标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添加剂等的检验方法,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1-2010)等多项标准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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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GB 1886.374-2024)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6项修改单解读材料
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等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8项修订标准和6项制定标准,规定了纤维素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分子式分子量等基本信息、感官指标要求,主成分含量、杂质要求、铅、砷等重金属指标等技术指标要求。6项标准修改单主要对原标准中结构式、生产工艺内容描述、pH指标、计算公式、商品化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配套的质量规格标准。

0评论2024-03-1314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采样和检样处理》(GB 4789.17-2024)等1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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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9号(关于防止阿尔巴尼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阿尔巴尼亚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紧急报告,该国库克斯州(Kuk?s)发生一起非洲猪瘟。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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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2024年3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32个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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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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