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37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8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9期)》,其中涉及我市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0评论2024-01-01711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36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2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3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6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7期),其中涉及我市8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我局对我市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0评论2024-01-011009
宁夏首次出口螺旋藻荞麦方便面
12月1日,由德希恩实业(宁夏)有限公司生产加工的22800盒螺旋藻荞麦方便面,经石嘴山海关监管后输往秘鲁,这是宁夏首次出口螺旋藻荞麦方便面。
0评论2024-01-01134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7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行政复议法》实施,海关总署对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6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2、6、17、20所列法律文书格式文本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详见附件。
0评论2023-12-31749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现予以发布。
0评论2023-12-311005
2022年度全国食用菌统计调查结果分析
据云南省食用菌协会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宁夏、海南和港澳台等省区)的统计调查,2022年全国食用菌总产量4222.54万吨(鲜品,下同),增长2.14%;2022年总产值3887.22亿元,增长11.84%。
0评论2023-12-31927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0评论2023-12-31544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0评论2023-12-31289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0评论2023-12-317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0评论2023-12-3156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策部署,更好地行使宪法、法律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职权,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制度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作用,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坚决纠正和撤销违反宪法、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结合实践经验,作如下决定。
0评论2023-12-31999
关于发布人参等3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灵芝》,现予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0评论2023-12-31642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0评论2023-12-31826
关于《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的解读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针对性地破解企业退出难题,便利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对2021年版《企业注销指引》进行了专项修订,形成2023年版《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
0评论2023-12-31315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的公告(2023年 第58号)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下同)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为企业依法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
0评论2023-12-31727
10点播报|五粮液成纽约时报广场新年倒计时官方合作伙伴;古井名酒大家族全球经销商颁奖盛典成功举办;洋河白兰地新品亮相
五粮液成纽约时报广场新年倒计时官方合作伙伴;古井名酒大家族全球经销商颁奖盛典成功举办;洋河白兰地新品亮相。
0评论2023-12-30758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4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3)年第60号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4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0评论2023-12-29428